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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政机关等单位涉密人员使用手机的要求

来源:保密局
作者:
日期:2008-11-05 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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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禁在使用手机时谈论国家秘密。


  2、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


  3、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因特殊原因带入的手机应取出电池或采取屏蔽措施。


  4、涉密单位的领导和重要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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