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文件泄密---
           文件丢失案

  某市纺织工业总公司机械厂党委书记,1998年5月22日在总公司开会期间,从总公司党办领取3份中央密级文件,因当日正值厂休,便将文件带回家中。次日上班后,没有按规定将文件交机要人员登记保管。6月17日,纺织总公司按市委办公厅要求清退中央1O号原发件时,其才发现3份秘密文件全部丢失,后经多方查找,均无下落。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某分公司办公室主任,1998年5月14日收到该公司党委办公室发的中央10号原发件。其在传阅和组织学习中,未能及时将文件收回归档。6月15日,公司党办在发重印件,清退中央10号原发件时,发现丢失。

  某市国家安全局秘书科1998年5月接到市委办公厅发来的中央1O号原发件后转局政治部,分发到处级单位。当时,机要干部病休,由该部干部陈某临时接管收发文件工作。因陈业务不熟,加之部办公室副主任张某又未将工作交待清楚,所以陈未在发文登记上标明分发文件的序号。6月24日,局下发清退文件通知,张某负责清退,但未履行清退手续。后张调离,由另一干部接替其工作,张亦未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在清退文件过程中,负责收发文的干部因故再次易人,致使1份文件查无下落。

  某市园林局所属一饭店,1998年5月19日收到局分发的中央10号原发件,总经理办公室文秘李某(合同工,非党群众)将文件登记后送领导传阅,6月10日,李提出辞职,办公室主任在与其交接文件时,发现此件不在卷内,便当即询问,李称正在领导处传阅。待该饭店接到局清退文件通知后,立即多方查找,发现文件丢失。

  案件发生后,该市保密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并对这几起文件丢失案件进行了通报,追究了责任人相关责任。

  文件管理一直是保密工作的重点,造成上述丢失密级文件的原因,主要是:
  一、对发至"县团级"的密级文件疏于管理是造成密级文件丢失的根本原因。
  二、个别单位领导干部的保密观念淡薄,思想麻痹,违反保密规定,是造成密级文件丢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保密制度不落实,有章不循,密级文件管理混乱,是造成密级文件丢失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个别单位发现密级文件失控后,没能积极组织力量查找,丧失了查找和补救的时机。
  五、对涉密人员安排使用不合理,造成密级文件丢失。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文件保密工作。


  《保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用经管秘密事项的专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的规定予以审查批准。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二十条规定: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对单位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天津市关于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以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积极防范,切实将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五条规定:对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追究的形式:
  (一) 通报批评;
  (二)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 党纪、政纪处分;
  (四) 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形式可单独适用,也可视情况合并适用。
  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单位一年内丢失2份以上(含2份)国家秘密载体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责令分管党政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第二款规定:连续两年丢失国家秘密载体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责令分管党政领导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