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

     秘密载体销毁泄密---
          密级文件销毁泄密案

  近些年时间以来,各地接连发生将涉密文件、资料作为废品出售的泄密案件。涉嫌倒卖涉密文件的商贩利欲熏心固然暴露无疑,但将涉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给收购站的那些单位对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混乱无章、相关涉密人员保密防范意识淡薄的情况,则更加令人触目惊心。

  2003年3月,西南某市国家安全部门破获一起废品收购站非法收售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自1998年开始,从西南某市市内各废品收购站大量收购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转手倒卖给福建的关系人,再由关系人转卖给具有间谍情报背景的境外机构,从中牟利。据初步查明的情况显示,1998年至2003年3月间,黄某共卖出各种文件、资料1000余份(册),其中标有国家秘密标识的文件30余份,黄某从中非法获利四五万元人民币。案发后,从黄某家中还搜出未及售出的标有国家秘密标识的文件及内部资料12l份,其中标有绝密标识的16份,标有机密标识的75份,标有秘密标识的30份。这些文件、资料的内容涉及政法、组织人事、工业、农业、财政等多个部门。经有关部门鉴定,这批查获的文件、资料很多仍在保密期限内。案件发生后,西南某市市委领导非常重视,主要领导相继做出批示,要求机关内部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认真整改,堵塞漏洞。

  2002年6月,西北某省医药总公司驻外省某市医药站因人事变动,进行工作交接时,疏于管理,极不负责地将废旧报刊和文件、资料的清理工作交由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工人吕某负责。吕某将从办公室清理出的废报纸、杂志及办公室积压多年的涉密文件(135份)一起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时,被当地保密部门的信息员查获。经查,售出的文件中机密级文件5份,秘密级文件69份,内部文件59份,内部资料2份。此案中,最为严重的应当是为什么一个非涉密人员能够接触到涉密文件。归根结底,造成这起事件的最直接原因是医药站严重违反保密规定,未将涉密文件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退或销毁,而是将其随意与报纸等散放在一起,从而导致了这起出售涉密文件泄密的事件发生。此案中,医药站的领导难辞其咎。

  2003年11月27日下午,南方某市钟楼区保密局按照上级要求,联合市国家安全部门对辖区内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检查,在市金孟路728号某废品收购店里发现634份军内纸介质秘密文件。经清点,其中绝密级20份、机密级112份、秘密级502份。同时发现的还有2003年11月21日印发的某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内部资料26份,2003年11月18日的《内参信息》32份,《XXX资讯》39份。且不说查出这么多的涉密文件,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10天前刚刚印发的内部资料、《内参信息》、《XXX资讯》就出现在了废品收购站,成了废品?

  2003年3月12日,华北某市公安局一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某综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食堂外某个体流动书摊查获大量红头文件和内部期刊。经清点,共计文件资料938份,经鉴定,这部分文件为中纪委、监察部及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的,其中仍属机密级的文件97份,秘密级文件51份。经清查确认其中部分文件资料属于某专业学院,共计301份,其中机密级95份、秘密级13份。经查2002年4月该专业学院调整了纪监审办公室负责人,同年6月底纪监审办公室前后两任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时,只对学校纪委办理的案件材料和部分文件进行了交接。在交接时,前任纪监审办公室负责人告知新任负责人还有6个废旧报纸箱(经查明有大量文件混放其中)存放在学校办公楼临时库房中,由于学校要将临时库房改作会议室,要求学校各部门清理堆放的杂物,学院纪监审办公室新任负责人在处理这6个纸箱时,没有认真检查就误当作废旧报刊卖给了收废品的小贩。

  此类案件的频繁发生,集中暴露出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单位领导对新形势下隐蔽战线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对一些泄密隐患未能引起警觉,工作标准不高,抓得不实,一些干部思想麻痹,保密观念淡薄。绝大多数流失的文件是由于经办人、使用人、保管人保密意识差,不执行有关保密规定造成的。保密制度不落实,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一些单位制发文件不经保密室登记,印制份数不准确,回收不及时,复印和销毁文件资料比较随意。加强保密的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对于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对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清退、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一些部门和单位未引起重视,无视法纪,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是此类泄密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