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

     秘密载体销毁泄密---
          收集、贩卖涉密资料案

  黄某、林某等人,是福建沿海某地渔民。他们原本可以和周围的村民一样,通过辛勤劳动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然而,他们不务正业,梦想找到一条挣大钱、快赚钱的路子,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蛊惑和利诱下,把眼睛盯在我军事秘密上,从"废品"中发现秘密,干起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从1998年至2001年2月,他们多次赴信阳、西安、长沙、石家庄、武汉、济南、蚌埠、徐州、天津等地,利用我驻军及军事院校周围的废品站,大肆搜集我军事资料,累计78人次出海向台湾间谍机关输送情报,领取间谍活动经费20多万美元。其间,还多次向台湾间谍组织密报我军装备更换、军舰停靠、飞机起降、部队驻防和调动、军车号牌等重要情报。当黄某等人被抓获时,国家安全机关当场查获了尚未来得及输送给台湾间谍情报机关的涉密军事资料近两千份,内容涉及有关军队院校和师以下部队的编制体制、军事训练、装备实力、后勤保障能力和演习指导思想以及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状况等。

  2002年3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间谍案件进行审理,被告人黄某、林某等3人犯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魏某等6人犯间谍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